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
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
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
粤办函〔2021〕364号
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加强统筹协调,高效推进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,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制度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职责
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,统筹推进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,研究协调重大事项,审议相关文件;指导各地、各有关单位做好政策解读、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,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;督促指导各地尤其是重点城市落实政策措施,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;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成员单位
联席会议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省政府领导担任总召集人,省政府联系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,成员包括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自然资源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卫生健康委、国资委、统计局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机关事务管理局,省税务局、人行广州分行、广东银保监局、广东证监局、广东电网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。
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,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兼任。联席会议设联络员,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。
三、工作机制
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,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。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,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,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。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,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,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。重大事项须按程序上报省政府。
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,不刻制印章。
省政府办公厅
2021年12月31日
广东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
联席会议成员名单
总 召 集 人:孙志洋 副省长
召 集 人:张少康 省政协副主席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
杨鹏飞 省政府副秘书长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
成 员:黄华东 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
曾声海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
刘华伟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
葛国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
屈家树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
魏振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
张玉润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
刘小龙 省国资委副主任
王丽莹 省统计局副局长
倪全宏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
孙 渊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
肖映波 省税务局副局长
陈玉海 人行广州分行副行长
陈晓勇 广东银保监局副局长
黄王侯 广东证监局副局长
王昌照 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